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
選所得類型、填這次拿到的金額,算出會被扣多少補充保費,並列出門檻、上限與免扣情形。只算個人被扣的部分,不含雇主自己負擔的補充保費。
依 115 年 1 月起的門檻與 2.11% 費率試算單次給付應扣的金額。雇主依健保法第 34 條自行負擔的補充保費(薪資總額超過員工投保金額總額的部分)不在本工具範圍。實際扣費以扣費義務人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認定為準。
使用說明
- 選所得類型。獎金是指幫你投保健保的那個單位發的;別的單位發的薪水算「兼職薪資」。
- 填這次給付金額。補充保費是每次給付時扣,按單次判斷,不是全年加總(獎金例外,要看全年累計)。
- 選獎金的話,再填給付當月的投保金額,和今年同一單位先前已發的獎金;選股利且你是那家公司的負責人或自營業主,勾選後填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部分。
- 選你的健保身分。屬於免扣身分的,結果會顯示 0 元和原因。
範例
健保署 115 年實務手冊案例:投保金額 40,100 元,同年先前已領獎金 150,000 元,這次領紅利 185,000 元。
- 累計獎金:150,000 + 185,000 = 335,000 元;4 倍投保金額:40,100 × 4 = 160,400 元
- 累計超過 4 倍的部分:335,000 − 160,400 = 174,600 元,小於這次的 185,000 元,費基取 174,600 元
- 補充保費:174,600 × 2.11% = 3,684.06,角以下四捨五入 3,684 元(與手冊相同)
- 另一例:在別的大學兼課,單次鐘點費 30,000 元,達 29,500 元門檻,扣 30,000 × 2.11% = 633 元
六類所得門檻速查
| 所得 | 什麼時候扣 | 上限 | 常見免扣 |
|---|---|---|---|
| 獎金 | 同一投保單位全年累計超過給付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全數計收,無下限 | 超過部分單次 1,000 萬元 | 第 5 類、無投保資格 |
| 兼職薪資 | 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115 年 1 月 1 日起 29,500 元) | 單次 1,000 萬元 | 第 2 類、第 5 類被保險人、無投保資格 |
| 執行業務收入 | 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不扣除必要費用 | 單次 1,000 萬元 | 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職業工會自營作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投保) |
| 股利 | 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雇主、自營業主以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部分判斷 | 單次 1,000 萬元 | 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部分 |
| 利息 | 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 | 單次 1,000 萬元 | 第 5 類、無投保資格 |
| 租金 | 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 單次 1,000 萬元 | 第 5 類、無投保資格 |
中低收入戶成員、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之受扶助者及健保法第 100 條所定經濟困難者: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免扣(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8 款)。
算法與依據
- 法規六類所得:第一類至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有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應依補充保險費率計收,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單次給付金額逾一千萬元之部分及未達一定金額者,免予扣取(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
- 法規單次 2 萬元:單次給付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應按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扣取;但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應全數計收(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第 1 項)。
- 法規免扣情形:單次逾一千萬元之部分;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期間已計入投保金額之股利;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之執行業務收入;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收入;第五類被保險人之各類所得;未具或喪失投保資格者之各類所得;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且未達基本工資之薪資收入;中低收入戶等身分單次未達基本工資之執行業務、股利、利息、租金(辦法第 4 條第 2 項)。
- 法規全年累計:指投保單位自當年一月一日起至當次給付獎金時之累計;已離職者仍應就全年累計獎金逾其退保時投保金額四倍之部分扣取(辦法第 6 條)。
- 健保署費率 2.11%:110 年 1 月 1 日起由 1.91% 調整為 2.11%(健保署 115.01 版實務手冊、115 年補充保險費資料簡表)。健保法第 33 條規定費率由主管機關逐年公告。
- 健保署獎金算式:累計超過 4 倍投保金額之獎金=給付時當年度累計獎金-給付時投保金額 × 4;這個數字大於等於當次獎金時,以當次獎金計;小於時,以累計超過的部分計。超過的部分單次以 1,000 萬元為限。
- 健保署兼職門檻:103 年 9 月 1 日起連動基本工資,115 年 1 月 1 日起為 29,500 元。
- 健保署雇主股利:公司發放雇主股利時,可先扣除雇主在該公司加保月份的投保金額總額,再計算股利補充保費;超過部分達 2 萬元才扣。
- 健保署尾數:保險費之繳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實務手冊案例說明)。
- 本站只算一筆:每次輸入一筆單次給付。同一單位同一天分次付款、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合併等情形,請先依辦法第 7 條等規定合併成一次給付再填。
- 本站116 年門檻:勞動部已公告 116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最低工資 30,900 元。兼職薪資與中低收入戶等的門檻寫的是「基本工資」,116 年起健保署採用的金額本站核對時尚未見公告,待查證;本工具一律用 115 年的 29,500 元。
現在補充保費費率是多少?
2.11%。健保署 115 年實務手冊列出費率沿革:102 年 1 月 1 日起 2%、105 年 1 月 1 日起 1.91%、110 年 1 月 1 日起 2.11%。
年終獎金一定會被扣補充保費嗎?
不一定。同一家投保單位當年 1 月 1 日起到這次發放為止累計的獎金,超過「給付當月投保金額 × 4」的部分才扣,沒超過不扣。超過後沒有 2 萬元下限,再小的獎金都要扣。
兼職薪水多少以上會被扣?
非所屬投保單位(不是幫你投保健保的那家)單次給付的薪資,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的基本工資才扣。健保署 115 年手冊列的門檻是 29,500 元(115 年 1 月 1 日起)。第 2 類被保險人(例如在職業工會投保)的薪資收入免扣。
股利、利息、租金是一年加總算嗎?
不是。按「單次給付」判斷,單次達 2 萬元才扣,超過 1,000 萬元的部分不扣。同一基準日分配的股利算同一次給付(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7 條)。
被扣錯了怎麼辦?
辦法第 9 條:溢扣的話,得於扣取日次月起六個月內向扣費義務人申請退還,逾期得改向健保署申請。低收入戶、第 2 類被保險人等免扣身分,要在領錢前先提出證明文件(辦法第 5 條)。
來源與核對日期
本工具為試算參考,實際扣費以扣費義務人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認定為準。
官方來源(核對日期:2026-10-27)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32、33、34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修正日期 112-06-28)
- 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3~7、9 條;修正日期 113-03-20,自發布日施行)
- 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實務手冊(115.01 版;費率沿革、上下限表、獎金與兼職案例)
- 健保署:115 年投保單位(雇主)及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資料簡表(115 版)
- 健保署中區業務組: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常見 Q&A(115.1.5 版)
- 勞動部:歷年最低工資/基本工資調整(116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 30,900 元,115 年 10 月 16 日發布)